摘要
发行权用尽原则是否适用于域外首次发行的正版物,不同国家的执法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国情来决定,但我国《著作权法》应明确发行权用尽原则以使版权交易各方更清楚自己行为的法律性质。网络环境下脱离载体的数字版本转售是否适用发行权用尽是值得探讨的问题。在技术上能确保转售是"上传+删除"、且技术服务提供者负主动审查义务的前提下,可以考虑准许有限次数的转售行为。美国法院近期在这两个方面的判决及其争论对我们有一定的启示。
-
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