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皖商贸发[2021]20号合肥市人民政府,省有关单位:《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培育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2021年3月8日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培育工作方案按照《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九部门关于培育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的函》(商贸函﹝2020﹞612号)要求,为加快推进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合肥经开区进口示范区)培育工作,推动贸易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 单位
    国家外汇管理局;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安徽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