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能源领域中的户用光伏行业,在国家政策和市场需求双重驱动以及产业链各环节成本持续下行等多重利好叠加下,迎来了爆发式增长,众多投资主体通过多种方式进入该新领域,而这其中通过项目公司股权交易的方式最为普遍。对于股权出售方来说,出售光伏电站资产是其主营业务,通过项目公司股权交易方式只是出于交易流程和手续上的便利,其交易实质还是光伏电站资产的出售。但这种股权交易方式,在会计处理上,通常需要通过处置项目公司股权的方式,在长期股权投资中进行核算,处置损益计入投资收益,而无法计入主营业务中,这对于以从事户用光伏电站投资开发建设及运营为主业的企业来说,就出现了账务处理和业务实质不相符的情况,应该寻求通过某种合理的方式计入主营业务中,本文就此从准则适用及具体账务处理方面做粗浅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