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现代社会里,如何确保人们普遍与稳定地遵守规则是一个重要的问题。现代主流思想——特别是自由主义思想——由于其内在理路却容易忽略这个问题。休谟在这个方面是一个明显的例外,他的制度演化与"人为德性"的理论为理解如何塑造遵守规则的动机提供了重要的依据。不过,在论述上休谟侧重揭示演化的理性逻辑,对演化过程进行了逻辑重构,因而对动机塑造过程的描述不够系统明确。研究者们一直试图把握他的确切观点,探讨了各种可能的理解,却囿于现代主流思想的框架局限,没有认真对待最自然的一种解读。这个解读就是休谟直接从人们基于自利动机而遵守规则的长期实践,来理解"人为德性"或动机倾向的衍生。要理解这个从"自利"到"人为德性"的演化过程,关键是区分休谟论述中对制度演化的逻辑模拟与对实际演化过程的具体描述,进而区分开休谟所说的"自利"动机与他的"利益感"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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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人民大学; 国际关系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