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组织参与边疆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不仅是国家实现共享发展的客观历史需求,还是国家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客观历史任务。现阶段,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载体内容单一、可持续性不足、政策资源有限、参与程度不高、社会责任感薄弱是社会组织参与边疆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主要障碍。在新一轮"供给侧改革"的实践中,边疆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必须形成一种以项目共建的反馈机制、协同共赢的长效机制、资源共享的合作机制、效益共创的激励机制、责任共担的协同机制为主要内容的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型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共生关系,从而实现社会组织参与边疆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侧"与"需求侧"相对应。
- 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