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为了加强酱油和食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提升酱油和食醋产品质量水平,保障食品安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酱油和食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近日发布,强调酱油和食醋生产企业不得再生产销售标示为"配制酱油""配制食醋"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