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加密货币是区块链最重要的衍生品。目前,国内外学者均在试图缓和新兴科技与传统私法之间的紧张关系,理论界关于加密货币流通私法保护模式的研究已经颇具规模,但尽管这些研究对明确区块链法治与加密货币流通案件当事人权利义务具有积极意义,却大多忽略了加密货币流通案件的涉外性。而案件的涉外性直接影响其管辖权和法律适用,加之各国对区块链相关概念的定义存在巨大法律冲突,若案件不经冲突规范指引径直适用各国部门法进行审理,将导致各国对类似案件做出不同的判决,使针对加密货币流通案件当事人的私法保护出现体系性差别。因此,有必要从国际私法角度重新审视加密货币流通的私法保护问题,识别加密货币流通应由哪个部门法保护和调整。具体而言,首先要强调加密货币流通案件涉外因素的判定,明确其涉外因素应源自区块链的运行模式与互联网的无国界属性;其次要在案件涉外性确定后,充分发挥国际私法的工具价值,对案件事实进行识别,同时考虑经识别确定的冲突规范能否缓和法律冲突,能否增强法律的可预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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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国际法研究所; 武汉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