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新《预算法》将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结合要求第一次纳入国家法律。为推动供电企业不断改进预算管理,加快实施全面预算,有效应对复杂形势,企业应将绩效管理范围覆盖各级预算单位,作为科学安排预算和调整支出结构的重要依据。由此可见,国务院、国资委对于中央企业利用绩效管理的理念和方法对预算管理模式进行改进和完善提出了具体要求,将绩效与预算融合的重要性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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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武昌理工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