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推行工程质量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在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和实行工程总承包的项目中,试点推行工程质量保险制度。《通知》指出,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工程的基本承保范围和期限具体为: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