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为制定舒缓疗护收费标准提供依据。方法 :选取2016年上海市某老年护理院舒缓疗护病区晚期恶性肿瘤出院患者42例,与同时期一般老年护理病区出院患者123例,对两组患者的住院费用进行比较分析。结果 :舒缓疗护病区患者的人均住院天数明显低于同期一般老年护理病区,而舒缓疗护病区患者的日均费用、日均药费明显高于同期一般老年护理病区,其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 :舒缓疗护病区晚期恶性肿瘤临终患者与一般老年护理患者住院费用有差异,应将相应的服务内容列入到医疗保险收费项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