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农外发[2016]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农机、畜牧、兽医、农垦、农产品加工、渔业(水利)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有关中央企业:为贯彻近年来中央1号文件关于农业对外合作的总体部署,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业对外合作的若干意见》精神,加快实施"一带一路’和农业走出去战略,我部印发了《农业对外合作"两区"建设方案》(农外发[2016]3号,以下简称《方案》),决定在"一带一路"沿线以及其他重点区域组织开展境

  • 单位
    农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