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风险社会中,应对社会问题越来越依赖刑事立法。刑法干预前置化特征凸显,从而呈现出一种功能主义的刑法观。这种犯罪化大于非犯罪化的倾向使得刑法具有过度工具化的法治风险。面对这一风险,承载人权保障机能的期待可能性可以作为功能主义刑法无限扩张的边界,其价值定位应该立足于归责话语的规范维度、历史维度和实践维度而展开。期待可能性作为“厚”共识性的法理形式是构成性的责任要素,同时应该作为刑事政策刑法化的载体,以检视责任认定的准确性和合理性,这一定位对于建构感受性正义具有重要的规范意义和时代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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