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去年8月,山东百余只羊食用"毒大葱"后死亡案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8个月后,"毒大葱"的生产者,两名沈阳农户在山东寿光市人民法院受审,分别获刑7个月和6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和5万元。至此整个事件尘埃落定,然而从中折射出的问题却无法回避,令人不禁掩卷叹息。一叹农户:两名农户由于认识不足,在利益的驱使下,惘顾相关禁令,违规使用高毒农药,最终锒铛入狱,并面临高额罚款,对其个人及家庭来说,何其悲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