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教育部制定颁布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自2021年3月1日起实施。《规则》首次对教育惩戒的概念进行了定义,强调了教育惩戒与体罚和变相体罚是不同性质的行为,明确禁止了七类不当教育行为,划定了教师行为红线。合理的教育惩戒蕴含社会正义的道德理念,能够让学生超越身体痛苦,内化道德信念,修正道德行为,最终达成德性重塑的目的。引导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恰当、正确地使用教育惩戒,有助于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完成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