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章通过金融分业与混业的考察 ,说明强制分业是一种非常态 ,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 ,微观主体会自我权衡 ,自我选择 ,而且这种选择通常是有效的。因此 ,分业与混业往往并存着。我国面临金融混业趋势 ,应当在改革产权、完善治理结构的基础上 ,由微观主体自行选择 ,同时以风险监管为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