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因编辑技术是一项风险与红利并存的技术,社会道德与人类尊严正小心翼翼地寻找与其接壤的边界。基因编辑中个体权利的形成在基因编辑行为之后,不能以之前发生的行为去证明对后产生的权利的侵犯。人作为一种尊严的目的对象天然的支持了基因编辑行为,基因编辑具有一定风险,但并不能证明它具有侵权属性,我们应当对基因科技保持开放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