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总结评估试点情况的基础上,把试点范围扩大至22个直属海关,有助于进一步释放海关改革红利。9月1日,海关总署新增上海、福州、青岛、重庆、成都、西安等12个直属海关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至此,我国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已扩容至22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