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面临法律规范不明确、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程序启动不畅、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判断标准模糊等司法现实困境。为此,应通过立法明确将文物保护纳入公益诉讼法定领域,赋予检察机关诉讼主体资格,明确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程序启动原则,并从行为、结果以及是否存在客观阻却事由等多个角度全面分析文物保护主管部门是否依法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