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的“民族精神”看清末法制改革失败之必然性

作者:宋宇宁
来源: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 37(06): 18-26.
DOI:10.19327/j.cnki.zuaxb.1009-1750.2018.06.003

摘要

探究一百多年前清末法制改革的失败原因,我们绝不能把清政府本身作为失败的唯一因素。中国近代法制转型之艰难有其本身的必然性,从历史法学派所强调的法的"民族精神"视角来分析,中国传统社会长期以来所形成的风俗、习惯无疑对国人的思想及其行为方式存在巨大影响。由于缺乏把传统因素与外来事物有机结合方面的有效举措,使得清末法制改革在政体、刑法、民法及其司法制度方面都出现了难以实施的尴尬处境而使改革陷于失败。我们说,任何外来事物的引进若要生根发芽,不可避免地会经历一个本土化的过程,将外来事物与本土资源有效结合是改革成功的关键。

  • 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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