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通过厘清近现代经典哲学理论中有关“儿童生命自主权”的论述,指出“儿童权利”概念和“儿童自主”概念并不对等和重合:前者在理论上得到确立,后者在实际情境中要求被限制。在知情同意的实践活动中,儿童自主权利问题始终绕不开父母权力及其责任问题。不论是“儿童自主权利”还是“父母权力”都有各自的内生性结构缺陷,因而需要引入“归予性自主”以及“共同体参与”概念作为理论支撑,并且在实践中应充分重视伦理委员会的主动承担职能作为对儿童自主受限性问题的必要现实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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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上海儿童医学中心; 上海中医药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