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院校法治人才培养的核心是法律思维的形成和实践能力的提高,这也正是案例教学的精髓。针对《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课程特点,课题组进行了案例教学方法的适用和改革,明确了《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案例教学的四种模式、综合性案例教学的组织过程,并加强了过程性考核,为高素质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培养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