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于分配正义理论,以应得原则与平等原则为核心,揭示高技术产业团体标准制定者与使用者利益分配在行为应得、规则应得、机会平等和基于差别原则平等四个方面的失衡表现。同时,通过对韩国政府的经验分析,提出为了协调高技术产业团体标准利益关系,我国政府可通过促进高技术产业团体标准行为应得利益、维护规则应得利益、保障机会平等权益以及扶持弱势主体利益四项措施,实现分配正义目的,从而推动经济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