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张先生咨询:我于去年应聘到这家酒业公司从事白酒销售工作,并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今年初,公司突然推行新的考核奖惩机制,实行"末位淘汰制",即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对销售业绩排在最后的销售员解除劳动合同。尽管我的工作很努力,每月每季也都能够按时完成劳动合同中规定的销售指标及其他工作任务,但由于我参加工作时间较短,加之白酒市场饱和,销售业绩与其他销售员相比还是有所逊色,经考核,上半年的销售业绩排在最后面。日前,我接到公司与我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其理由就是我的销售业绩排在末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