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安派出所是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中的重要力量,需要学界从组织行为的视角加以重视并研究。"环境—行动"范式下的社会治理创新理论框架中,从宏观治理环境来看,派出所的角色从政权的"捍卫者"、社会秩序的"维护者"向综合治理的"守护者"转变,从微观治理环境来讲,"情""理"交织给派出所带来了极大的工作压力;为了应对外界压力,派出所探索出矛盾纠纷化解的"跨域合作"、街区治理的"商居联盟",以及平安社区建设的"群众路线"。不同的行为模式选择取决于外部条件约束,而共同点则在于为了共同利益和以解决矛盾为导向的结果考量,其遵循着政治联合体逻辑,部门间合作趋于常态化和模式化。为了加强共建共治共享的协同社会治理创新,一是配套改革考核机制和人事制度,二是将多元主体协作策略进行制度化,三是探索矛盾纠纷化解的多元组织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