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破产免责制度是现代个人破产法最为显著的特征之一,我国建立个人破产制度,首先要认可免责制度的正当性。历史上,债务人合作理论、债务宽恕理论和社会效用理论为免责制度提供了充分的理论基础,我国个人破产立法应当在多元理论的指导下选择许可免责的立法模式。在具体制度的设计上,法律必须设定条件筛选出值得获得免责优待的债务人,排除不应当给予免责的债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