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杭政办函[2019]45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制定的《杭州市减免科技与工业企业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2019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