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粤府函[2020]381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广东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药监局反映。2020年12月29日广东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试行)1总则1.1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广东省药品安全事件应对机制,有效预防和科学处置药品安全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