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下简称《监察法》)构建了以监督为首要职责的监察权责体系,但目前立法对于监督职责的规定较为原则,未对制度安排作出具体规定。准确把握立法精神,进一步完善监督制度,激活和强化监察委员会的监督职责,避免监督职责的形式化,是当下监察体制改革理论与实践中亟待关注和解决的关键问题。监察委员会监督职责的存在问题2016年《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试点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