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营有限公司的股东一般清楚地分为两派 :中方和外方 ,这和一般的公司股东各自代表自己的利益而有所不同 ,在中方和外方两派股东的权利冲突中 ,控制股东就可以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来获取特别的利益 ,通过法律制度建设和公司自治来保障非控制股东之权利应属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