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河南检察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牢固树立“办信就是办案,办信更是办民生”和“信访大多是难案,难案就要领导办”的理念,建立“三项机制”,运用“四种手段”,推行“五项举措”,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针对存在的发展不平衡、领导办理案件参与度不高、办理质效等方面的问题,应健全机制、提升质效、加强督查,推动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常态长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