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晋教[2021]4号各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社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税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为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活的需求,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切实帮助家长解决小学生中午接送难、午餐无法保障问题,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在全省城市主城区和县城公办非寄宿制小学(以下简称"城区小学")实施"放心午餐"工程,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 单位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