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大数据管理机构的设立是数字时代背景下政府治理模式探索的结果。本文探讨除港、澳、台外全国31个省份大数据管理机构的建设情况,对比其隶属模式、组建方式与职能设置,发现省级大数据管理机构主要是政府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挂牌机构这几类;除以法定机构形式组建的海南省外,组建方式分为在职能整合基础上新设立的机构和原有机构上挂牌成立这两种方式;职能设置既有共同之处也有差异。通过比较分析,发现我国省级政府大数据管理机构存在不足之处,提出相应的建议。

  • 单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