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罪犯人权保障的特点主要包括保障主体的多元性、保障范围的限制性和保障内容的法定性。我国罪犯公民权利的基本保障有两种:一是基于公民身份享有的普通权利,二是基于刑法执行对象身份的特殊权利。我国罪犯人权的保障存在的不足之处,一是法律法规缺乏可操作性规范;二是罪犯权利的保障途径相对单一;三是侵犯人权的保护呈单方向的特征。加强罪犯人权的保障,应完善罪犯人权保障法律体系,完善罪犯人权保障的监督机制,坚持在教育改造中实现罪犯人权保障,保障罪犯获得法律援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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