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统计分析某地2013年1月至2018年1月近五年,检察机关审查以涉嫌污染环境罪提请逮捕案件和法院以污染环境罪作出生效判决案件有关数据情况,污染环境犯罪案件呈现出不批捕案件占有很大比重,对被告人量刑普遍偏轻,共同犯罪比例较大等特点。究其原因主要存在调查取证工作存在难度,两法衔接不够顺畅,司法判定困难重重等问题。针对我国司法机关办理污染环境罪案件的现状,通过深入分析缘由,同时适当借鉴国外的经验做法,我们可以从落实"两法衔接"工作机制,修改现行法律规定,依法从重打击等方面采取应对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