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纽约州存款保险实验模仿对象的广州十三行担保制度,是为了维护行业整体对外信誉的事后赔偿制度安排,旨在防范个别行商倒闭风险破坏行商整体的对外贸易活动。在制度本身缺乏事前有效处置机制的情形下,清朝政府官员的盘剥和风险处置的强制摊派,加上外商违反商业逻辑的无损失交易和强制放贷行为,造成了行商行业整体的衰败。实际上,十三行担保制度在行商内部成为行业失败的原因,而在外部成为维持信用的机制。美国吸纳到银行监管中的存款保险,对广州十三行担保制度进行了扬弃,但仍然碰到政府干预及政治角力带来的无效。制度互鉴给我们认识存款保险制度的合理功能和实施条件提供了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