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8年10月修订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发布指导性案例,正式赋予指导性案例法律地位。长期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收集、整理、编纂、发布典型案例,总结办案经验教训,指导各地办案工作。新时代背景下,检察机关案例指导工作应进一步突出检察工作特色,注重提炼规则,不断提高指导性案例的质量,条件成熟时应着手建设智能化检察案例数据库,方便检索学习和参照适用。鉴于指导性案例的局限性,未来还可以考虑将有关规则上升为司法解释或者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