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 评价固定义齿、活动义齿联合修复在低位咬合重建治疗中的疗效。方法 30例垂直距离降低并伴牙列缺损的患者,均采用固定义齿、活动义齿联合修复进行低位咬合重建,其中13例以固定义齿修复为主、17例以活动义齿修复为主。对修复前、修复后1、6个月的口腔健康影响程度量表中文版(OHIP-14)评分进行比较。结果 修复后1、6个月, 13例以固定义齿修复为主的患者总评分、功能限制评分、生理性疼痛评分、心理不适评分、生理障碍评分、心理障碍评分、社交障碍评分、残障评分分别为(1.41±0.84)、(0.34±0.24)、(0.21±0.12)、(0.10±0.05)、(0.76±0.43)、(0.00±0.00)、(0.00±0.00)、(0.00±0.00)分与(0.62±0.35)、(0.32±0.31)、(0.20±0.04)、(0.00±0.00)、(0.10±0.00)、(0.00±0.00)、(0.00±0.00)、(0.00±0.00)分,均低于修复前的(13.80±6.44)、(2.12±0.99)、(2.42±0.87)、(1.54±1.32)、(3.45±1.01)、(1.56±0.78)、(1.76±0.82)、(1.02±0.65)分,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修复后6个月的生理障碍评分低于修复后1个月,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修复后1、6个月, 17例以活动义齿修复为主的患者总评分、功能限制评分、生理性疼痛评分、心理不适评分、生理障碍评分、心理障碍评分、社交障碍评分、残障评分分别为(6.69±2.05)、(1.65±0.45)、(1.53±0.52)、(0.72±0.32)、(1.87±0.43)、(0.24±0.09)、(0.55±0.14)、(0.13±0.10)分与(0.87±0.30)、(0.32±0.12)、(0.21±0.03)、(0.22±0.12)、(0.12±0.03)、(0.00±0.00)、(0.00±0.00)、(0.00±0.00)分,均低于修复前的(14.68±7.77)、(2.32±0.88)、(2.01±1.02)、(1.62±1.23)、(3.55±1.13)、(1.98±1.65)、(1.86±0.89)、(1.34±0.97)分,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修复后6个月的总评分、功能限制评分、生理性疼痛评分、心理不适评分、生理障碍评分低于修复后1个月,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 对于垂直距离降低并伴牙列缺损的患者,采用固定义齿、活动义齿联合修复进行低位咬合重建能有效改善患者的各项功能,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治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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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泰安市口腔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