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宁政办发[2018]52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医疗保障制度,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根据国家、省关于推进大病保险有关精神及《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宁政发[2018]75号)要求,现就统一我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提出如下意见。一、原则与目标按照"以人为本、统筹协调,政府主导、专业运作,责任共担、持续发展"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