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章通过考察中国境内的十大方言(共645个方言点),从地理类型学的角度分析归纳汉语方言短时体结构的句法类型及其分布特征。初步确定汉语方言中主要有四种指示短时体的结构类型(七种次类型):类型I-a “Ⅴ-(一)-Ⅴ”的使用范围最为广泛;类型I-b “Ⅴ-Ⅴ-(儿)”发现于晋语和部分中原官话;类型Ⅱ-a “Ⅴ-(一)-下”主要发现于湘语、赣语和客家话;类型Ⅱ-b “Ⅴ-给-下”主要分布于晋语、中原官话和兰银官话;此外,类型Ⅲ “Ⅴ-(Ⅴ)-者”主要用于闽南话,而类型Ⅳ-a “圪-Ⅴ-圪-Ⅴ”和类型Ⅳ-b “圪-Ⅴ-一-下”主要用于晋语。依据汉语方言短时体的主要结构类型及其分布特征,我们将汉语方言划分为东北地区(类型I-a),中部过渡地区(类型Ⅱ-a),西南、东南和远南地区(类型Ⅰ-a和Ⅱ-a)以及西北地区(类型Ⅱ-a和Ⅱ-b)。此分区旨在明确汉语方言南北差异的基础上,强调汉语方言的东西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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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吉林外国语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