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增设消费差距指标在技术和工作层面都具有重要意义。居民实际消费水平可从消费支出和消费效用两个视角来界定,支出视角需剔除城乡地区间价格水平差异,并加入部分公共服务支出,效用视角应构建指标体系来衡量居民生活水平。支出视角的测度可从城乡、地区和群体三大维度推进。初步测度发现,各维度消费差距均显著小于收入差距,中国城乡居民实际消费水平倍差已低于1.5,地区间实际消费水平差距也比收入差距和名义差距大幅缩小。初步分析,到基本实现共同富裕时,城乡实际消费水平倍差值可缩小至1左右,地区间实际消费水平差距最大最小倍差降至2以下,变异系数降至0.2以下。建议尽快夯实统计基础进行权威测度,将居民实际消费水平差距指标纳入共同富裕评价体系。在政策导向上,应强化公共服务支出的均衡性功能,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与城乡地区物价水平和实际生活成本挂钩的机制,并加大金融普惠力度更好平滑全生命周期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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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宏观经济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