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赣府厅字[2018]27号2018年4月20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环保厅,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工信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省林业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旅发委:《2018年江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