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一是“正步走”激发“规范职责”动能。深入推进“审管联动”改革,出台《审批与监管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明确审批部门负责具体审批事项,监管部门通过“双随机、一公开”“信用监管”等方式加强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围绕“审管分离”后审批、监管部门职责界定不清晰等问题,梳理公布高频事项联合监管清单目录,共8大类、涉及26个区直部门。二是“齐步走”凝聚“协同配合”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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