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处在生理和心理急速转变的特殊时期,其犯罪心理变化具有显著的青春期特征,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矫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实践中,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心理矫治机制还存在诸多问题。应当逐步完善心理矫治的运作机制,引导司法办案人员正确认识心理矫正的意义并加强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将心理矫治扩大到整个诉讼流程和全体涉案未成年人,早日实现心理矫治的全面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