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随着在各行各业的不断应用和创新,大数据为社会创造了越来越多的价值。在大数据平台的建设和大数据应用过程中,数据安全问题也愈发重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总体要求,运营商行业内对大数据平台和应用所涉及的敏感数据管理也提出了具体规范,可以概括为以下“三不”原则。“数据不涉隐私”:通过敏感数据加密、脱敏、数字水印、合作实验区隔离、权限管理等技术手段,使任何人无法直接访问敏感数据。“原始数据不出系统”:需求方对数据的处理应在大数据平台系统内进行,基础数据和中间计算数据严禁导出大数据系统。结果数据导出应审查与需求的符合度,满足“最小信息量”限制,且不可通过合并关联等手段恢复出敏感数据。输出数据需经审核,不得出售数据源材料及用户敏感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