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粤粮规〔2023〕2号各地级以上市粮食和储备局,深圳市发展改革委,省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广东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省粮食和储备局会同省财政厅、农发行广东省分行对《广东省省级储备粮代储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进行了修订,形成《广东省省级储备粮代储管理实施细则》,已经省粮食和储备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 单位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