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普通话的定义是50年前制定的。现在把普通话称为国家通用语言,但其语音标准仍为北京音。实践证明,这个语音标准脱离了全民通用语的本质。经过半个多世纪的推广普通话运动,全民通用语的概念已被广泛接受,全国有超过一半的人会说通用语。如果继续把标准语跟通用语"合二为一",既无助于通用语在国内更深入地推广,也不利于汉语国际化。本文建议将通用语和标准语并列。我们的国家语言包括标准语和通用语两种形式,它们的适用对象不同:标准语是国家机构或特定场所使用的语言,通用语为一般民众所用。在新形势下重新审视通用语"约定俗成"的语言规范,理顺通用语跟标准语的关系,不但可以增强公民对国家语言的认同感,还能提高公民的文化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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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香港理工大学; 澳门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