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害低龄幼童案件,除被害人陈述外,无直接目击证人,如何构建证据体系?幼童的指认及陈述,能否作为定案的核心证据?隔着外裤抠摸性器官是否构成猥亵儿童罪?对此,本文秉持法益是否被实质侵害的观点,从间接证据补强证据体系、幼童言词证据的采信等方面予以解析,对该类案件的证据体系及定性判断提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