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2008年金融危机暴露出来的大型金融机构"大而不倒",国际金融监管机构制定了新的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TLAC)监管标准。针对这一新的国际标准,发达经济体已于2018年底之前完成其法律法规框架的初步搭建,以及TLAC合格债务工具的首轮发行。本文即从TLAC合格债务优先级的确立方式以及TLAC工具的触发条件和其背后的风险处置机制两方面梳理各主要发达经济体现行的TLAC框架,并探讨外部经验中对我国有益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