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古案再现清朝,浙江省新城县有个民妇孙叶氏,年龄三十有四。她头婚嫁给当地一位姓黄的书生,共同生活了十七年。后来姓黄的死了,又改嫁给一个姓孙的。可没过几年,后夫也患病身亡。姓孙的后夫给她留下了一个前妻所生四岁的孩子和几十亩地。孙叶氏就守着孩子和地产,没再嫁人,雇了一个姓秦的长工种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