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考试的过程就是寓学习于理解,寓理解于应用。应用与理论的学习是同步的。学生的分析,都是各自的作品,各自去发挥。最近与香港大学法律系波兰裔同事Rick Glofcheski(郭力祺)深谈。力祺是教授侵权法(Tort Law)的专家。他说,传统的法学授课,就是先把理论讲清楚;然后举一些过去的往往是外国普通法的案例,让学生用理论分析案例,藉以加深对侵权法理论的理解,历来如此。至今,世界上绝大多数的法律课程,都是这样教学。最